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燃气股份 公告编号:2003-025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10号文核准,并于200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配股说明书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证券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配股说明书全文,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1.59元。
2、配售对象:2003年9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燃气股份”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
3、配股比例和数量: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1,411,513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实际配售不超过48,711,631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不超过90,00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8,621,631股。
4、股权登记日:2003年9月26日(星期五)。
5、除权基准日:2003年9月29日(星期一)。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本次配股缴款日期为2003年9月29日(星期一)起至2003年10月17日(星期五)止(期内10个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包销;法人股配售部分由承销团代销。
7、缴款地点及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在认购配股时,填写“燃气A1配”买入单,交易代码为“080793”,每股价格11.59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10:3)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惯例办理。公司法人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购配股时,凭股东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8、本次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后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并另行公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社会公众股获配股份,在其任职期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上市流通。
详细情况请参阅200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配股说明书摘要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证券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配股说明书全文。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作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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