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2010-08-31 |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0-02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30日上午在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王伟旭先生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书面委托董事温子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温子健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半年度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南丰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获得海南澄迈华侨农场有关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开发,同意公司与海南丰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泽投资”)现有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对丰泽投资增资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25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新海岸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岸置业”)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丰泽投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50%股权;新海岸置业出资4000万元,占40%股权;海南润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40万元,占9.4%股权;海南硕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0.6%股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决定澄迈华侨农场有关土地开发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控股子公司海南丰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海南澄迈华侨农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土地开发之事项,并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但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如超过该权限需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丰泽投资于2010年5月25日与澄迈华侨农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澄迈华侨农场将位于澄迈华侨农场内面积为2978.03亩(暂定,实际面积以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并确认为准)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系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国用(2003)114号中的其中一块土地,包含华侨农场管辖境内的原“名优水果种植基地”土地2499.89亩和穿插其间的土地483.14亩)转让给丰泽投资。具体转让价格以每亩评估地价乘以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确认的转让标的土地实际面积计算为准。土地性质为农用、未利用地。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成立,并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

  经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测绘,上述土地实际面积为194.758公顷(折合2921.37亩)。澄迈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6月13日以澄府函〔2010〕169号文《关于同意补办海南省澄迈华侨农场194.758公顷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转让给海南丰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农业开发项目使用的批复》对上述土地转让行为做出批复,同意澄迈华侨农场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评估确认地价的40%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给丰泽投资作为农业开发项目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丰泽投资为取得上述土地,除了应向澄迈华侨农场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之外,尚需与目前的种植户协商支付青苗补偿费和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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