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关于广联公司受让股权的公告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2003-08-11 |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交易与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投资”)受让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管道”)持有的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股份”)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华闻事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闻”)于2000年4月8日与南宁管道等七家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基础协议》(已公告),广联投资于 2000年6月27日与中国华闻签订《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协议书》,中国华闻将上述《股份转让基础协议》中协议受让南宁管道所持有的2550万股燃气股份法人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广联投资。根据此项转让由广联投资受让南宁管道所持有的2550万燃气股份法人股。

  二、由于中国华闻与南宁管道因该2550万股燃气股份法人股转让发生诉讼,现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南宁管道所持的2550万股燃气股份法人股直接转让给广联投资,每股转让价2.48元,总价款6324万元。先期过户1715万股至广联投资名下,剩下835万股待南宁管道办完解除质押手续后, 即过户至广联投资名下,由广联投资受托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目前广联投资正根据有关规定抓紧办理该股权的过户手续。

  三、广联投资已于2000年6月26日受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的750万股燃气股份法人股。广联投资完成本次受让后,将持有燃气股份法人股2465万股,占燃气股份总股本的8.46%,成为第三大股东。

  四、此次股权转让后,燃气股份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前十名股东与转让前相比发生了变化,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 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 54,250,000 18.62%
2 中国华闻事业发展总公司 32,021,982 10.99%
3 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650,000 8.46%
4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350,000 2.87%
5 海口市煤气综合开发公司 3,100,000 1.06%
6 海南立森实业公司 2,667,426 0.92%
7 海南椰海实业开发公司 600,000 0.20%
8 王渝 544,810 0.19%
9 张偏牛 504,100 0.17%
10 海南电南实业发展总公司 500,000 0.17%

  五、本次法人股转让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0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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